刘俊晓律师,毕业于广东知名法学院,系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广州市经济法学会会员,广州市经济法学会监事会副监事长。刘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多年,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经验,尤其擅长刑事、婚姻、经济等方面的业务,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技能。在2013年,荣获广州市律师学院“优秀学员”荣誉称号,在2014年,被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聘为监事会副监事长。刘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,是经司法部备案、广东省司法厅批准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办公场所位于素有“广州长安街”之称的东风中路上,与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、市中级法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律协、市公证处等众多政府机构毗邻。本所现有律师二十几名,大部分执业律师具有硕士或博士、博士后学位,数名律师更是具有副教授、仲裁员、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称号,还有的律师曾在省委、省政府、法院、检察院、工商局等政府机关任职。